中央政府煤炭储备国投集团
北岸经开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询意见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福建交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信息进行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中央政府煤炭储备国投集团北岸经开区项目
项目地点: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国投煤炭码头规划的三期堆场区域,场地东侧紧邻疏港大道海丝路,西侧与已建一期堆场相接,南侧紧邻已建装车输送系统,北侧与海水提钾项目相接。
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建设堆场静态储煤能力200万吨,属于大型库容规模,按照建设规模的75%计算,动态保有储量为150万吨,年周转4次,年周转量600万吨。项目红线范围内面积51.07万m2,形成用地面积约49.68万m2,堆场南北向长度约1025m,东西向宽度约515m。陆域建设封闭条形煤仓以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等。工艺系统设计生产能力为卸船进场额定能力3600t/h,出场装船额定能力3600t/h,出场装火车额定能力3600t/h,出场至电厂二期、三期额定能力分别为1800t/h、1900t/h。
本项目投资为243052万元,建设工期为20个月,分年投资比例为6:4,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红线范围内总面积约766.1亩,形成用地面积约745亩。其中,项目新征用海面积为720.4亩,新征陆域面积(堆场北侧区)11.7亩,征用已确权面积(国投湄洲湾港口公司土地)34亩。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项目建设和运行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电子邮件等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4.项目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文龙
电话: 18650280595
评价单位:福建交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559805617
邮箱:1174510168@qq.com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2025年11月5日
